邢波律师亲办案例
携带凶器抢劫——成功辩护到三年最低刑期
来源:邢波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29
浏览量:1074
济南市天桥区李某因经济困难产生抢劫钱财的念头。2010年10月某日,李某怀揣匕首,在一偏僻之处趁被害人朱某不备将其从自行车上推倒在地,抢得钱包一个,内有现金七百余元。公检法机关审理该案过程中,李某亲属委托邢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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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波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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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邢波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1*********9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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